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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洞口县2017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的公示(二)
发布时间:2018-01-02作者:来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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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
⑩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回导致延误办理的,每件扣1分;办理过程中,未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听取意见的,每件扣1分;超过法定时限1个月内(含)答复的,每件扣2分;超过法定时限1个月以上答复的,每件扣3分;年底仍未答复的,每件扣5分;妨碍代表委员履职的,每起扣2分。 |
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得到及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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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
省、市管干部被省、市纪委立案查处的,免于处分的,每起扣0.5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警告、严重警告(政纪处分中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每起扣1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中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每起案件扣1.5分;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每起扣2分。其他干部被省、市纪委立案查处的,参照以上标准分四个档次扣分,扣分标准按省、市管干部标准的一半执行。同一案件受处分对象有多人又属同一单位的,按受处分最终对象的标准,只扣一次分;在不同单位的,分别扣分。在违纪案件中,违纪对象的主要违纪事实发生在多个单位的,根据具体的违纪情形对相关单位相应扣分。在追责案件中,已对追责问题发生单位扣分的,相关责任人员已调到其他单位的,不再对其现单位扣分。 |
市纪委查处我县3名处级干部,给予其中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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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
①法治政府建设: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按实施方案考核扣分,最多扣5分。 ②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半年至少到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公一次,每少一次扣0.5分。 ③政务公开:政府信息按规定应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每例扣0.1分,依申请公开未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每起扣0.2分。 ④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按市政办函〔2016〕74号文件进行考核计分,最多扣5分。 |
制定了《洞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进行半年和全年督察查。定期更新洞口概况、自然环境、洞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全局性信息;适时公开政府年度报告、人事任免、法规文件及解读、领导活动、规划计划等基础信息;及时更新全县政务要闻、部门动态、乡镇动态等动态栏目,确保每天的信息公开量不少于20余条;及时转载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信息,尤其注重对国务院信息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的转载;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技术搭建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积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投稿,截至目前,被采纳信息155条。全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万余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力推政府信息公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安排专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强化网站故障处理、排查网站安全隐患、预防网站病毒攻击、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全年没有出现重大错误链接、图片错误、内容错误、站外资源错误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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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
⑤政务服务:1、市政府〔2016〕第2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没落实的扣1分。2、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每少1000平方米扣0.2分。3、乡镇(场、办)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率不低于60%,每低10%扣0.5分。4、进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和项目,分别达到本级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部门和项目的85%以上,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5、成立行政审批股不少于15个,并成建制进驻政务中心,每少一个扣0.3分。6、行政许可项目100%进驻审批平台,少一项扣0.5分。7、开展并联审批,建立“一事一档”,未完成的扣0.5分。8、未及时调整中央、省、市下放事项或收费标准的,每起扣0.2分。9、在省监察平台出现红黄牌的,每产生一枚黄牌扣0.2分,每产生一枚红牌扣0.5分。10、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省市要求建设一体化平台,开展网上预约服务,建设政务新媒体平台;未建设的每项扣1分。11、政务服务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含主流媒体)的,分别扣2分、1.5分、1分。12、12345热线保持热线运行畅通,抽查不畅通每次扣0.2分;每两月对热线成员单位工单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少一次扣0.5分;工单办件满意率达96%,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建立县市区领导批办或召开现场联办交办工作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 |
1、已落实市政府[2016]第2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2、洞口县新的政务中心大楼正在修建中,目前主体工程已封顶,正在搞外墙装修。3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率100%。4、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和项目已达85%。5行政审批服务股已成立20个并进驻中心办公。6行政许可项目100%进驻。7、已开展并联审批工作。8、已及时调整下放事项或收费标准。9、省监察系统未出现红黄牌。10、正逐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11、未收到上级批评。12、12345热线运行畅通。每两月进行一次通报,工单满意率每月达96%以上。已建立联办交办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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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上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有漏报的,每件扣0.3分;有迟报的,每件扣0.1分;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每件扣0.5分;发生失泄密案件被国家、省、市保密局查处的,每起扣2分、1分、0.5分。 |
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部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三统一”,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没有一件规范性文件因为违反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今年对近年来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进行公布,没有仍在执行的失效规范性文件。文件都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没有发生失泄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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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行政行为违法违规的,每起扣0.5分;未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的,每起扣1分;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每件扣1分。 |
今年没有行政行为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没有被市人民政府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件,没有出现被市人民政府责令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形,全年到目前为止已受理15件行政复议申请,其中有10件已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没有被人民法院纠错。制定了行政应诉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分管领域内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积极应诉,及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证据材料、进行答辩,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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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扶贫资金管理等行为违法违规被省监察厅、市监察局、市优化办查处的,每起扣2分;其他行政行为违法违规被省监察厅、市监察局、市优化办查处的,每起扣1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每起加扣1分。 |
无上述情形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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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公共机构节能:无组织机构,无专人负责,无年度节能目标的每项扣0.2分;未达能耗限额地方标准的,扣0.5分;未出台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耗材、经费等勤俭节约制度的,每少一项措施扣0.1分,最多扣0.5分;抽查发现问题的每起扣0.1分,最多扣1分。未联网直报的,扣0.2分;迟报的每次扣0.1分,不报的每次扣0.3分;报送数据不准的,每项次扣0.1分。未申报、未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或实施后无能源审计(评估)报告的,不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每项次扣0.2分。 |
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在年初重新明确了分工并召开了2017年度工作会议,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单位责任人、工作职责和联络人。节能办制定了节水、节电、节约经费等勤俭节约制度,在醒目位置粘贴节约宣传标语、树立宣传牌,同时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今年网上统计报表任务预计在2018年元月份完成。完成了洞口佳仕美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前期准备工作,年前可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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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
⑩信访工作:中央、省、市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交办到期未办结的,每项每件分别扣0.3分、0.2分、0.1分;未推行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和未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复查复核办法》要求办理信访事项的,每次每项扣0.1分;进京登记通报上访量下降幅度未达到省定目标3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达到省定目标未达到市定目标6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中,信访积案到期未清零的,每件扣0.1分;发生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属地责任单位,不服从调度或未按要求接劝返的,每次扣0.2分;因处置信访问题工作不力或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造成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的,每次扣5分。 |
1、中央、省交办件9件重复信治理件,目前均已办结; 2、按要求推行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复查复核办法》要求办理信访事项的; 3、进京登记通报上访量均达到省定、市定目标; 4、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中,省市交办的16件积案(含市级领导包案1件、网上交办5件)已全部办结,其中3件(含市级领导包案1件)签订停访息诉协议; 5、发生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属地责任单位,没有不服从调度或未按要求接劝返的; 6、没有出现因处置信访问题工作不力或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 7、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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⑪违规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违规批准免收、少收易地建设费的,每起扣0.5分;县级指挥中心建设:邵东、新宁、洞口、武冈4县市完成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新邵、隆回、邵阳3县动工建设,绥宁、城步、北塔3县区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未完成的扣1分;按要求建设和维护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城区警报覆盖率、鸣响率警动态达标,未达标扣0.2分;未按要求开展警报试鸣和演练训练活动,每少1次扣0.1分。 |
县城区警报覆盖率、鸣响率均为100%;2017年11月1日进行了警报试鸣并在思源实验学校进行了疏散演练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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⑫普通干线公路点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3%以下,每超过0.01%扣1分。 |
普通干线公路点超限率控制在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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⑬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计3分;没有“双打”工作方案扣0.2分;未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扣0.3分;12316举报投诉电话不畅通,每次扣0.1分;上级督办、交办案件查处不力,每件(次)扣0.2分;举报案件查处不力,每件(次)扣0.1分;未建立两法衔接共享平台,扣0.5分;执法行为不规范,被投诉查实,每次扣0.2分;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每项次扣0.5分。 |
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制定了“双打”工作方案,开展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12316举报投诉电话畅通,规范执法,有力查处了上级督办、交办、举报案件,建立了两法衔接共享平台,无行政复议变更、撤销或行政诉讼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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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
①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扣0.1分。 ②未制定日常值班制度的,扣0.2分;无人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每次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1分。 ③误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每次扣0.5分;谎报、瞒报的,每次扣1分。 ④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1.5分。 ⑤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未组织开展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每次扣1分;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评估结果未达标的,扣1分。 |
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以全省开展基层应急规范化建设活动为依托,要求17个单位对相应的31个应急预案进行了检查和修订。加强值班应急工作,一直遵照应急值守的3个原则: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首接首问,全年值班无脱岗现象。今年共处置突发事件34起,其中较大突发事件7起,没有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对于每起突发事件都进行事后总结,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方面,除我县桐山乡3名大学生溺水,信息严重滞后外,其他信息报送均及时高效。今年共投入586万元进行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实现了乡镇、学校、村(社区),21个企业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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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管理 |
①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未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未实行绩效评价并公开结果,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的,每项每起扣1分;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或违规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受到行政处罚的,每起扣3分。 ②政府预决算未按要求公开的,扣3分;部门预决算未按要求公开的,扣2分;其中“三公”经费预决算未按要求公开的,扣1分;“三公”经费支出超过预算的,超过额度10%以内扣1分,超过10%(含)以上20%以内扣2分,超过20%(含)以上扣3分。 |
我县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按上级要求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行绩效评价并公开结果,且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参考依据,全年全县无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或违规分配使用财政资金而受到行政处罚。 我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等规定,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推进“阳光预算”建设,将县本级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133个独立核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通过县政府网站实现网上公开,公开舆情平稳。 2017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机关运行经费只减不增,“三公”经费支出直线下降,2017年我县“三公经费”预算为2387.34万元,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未超过年度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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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审计发现一般性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每起扣0.1分;发现严重违规(纪)问题的,每起扣0.2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加扣0.2分;发现重大违规(纪)问题的,每起扣0.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加扣0.5分。 |
审计发现问题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截止目前未发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积极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并整理证据。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得到市审计局的充分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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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一体化办税大厅建设未按时完成的,扣0.5分。 ⑤PPP项目推进:没有成立PPP机构的,扣0.2分;PPP项目空白的,扣0.5分;没有按要求申报PPP项目的,扣0.5分;没有部级或省级PPP示范项目的,扣0.3分。 ⑥未建成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的,扣1分。 |
我县组建了邵阳市第一家国地税一体化的联合办税厅,设立了办税大厅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税大厅自4月6日正式挂牌运行来,实现了国地税办税业务的深度融合,真正打造了一体化的便民办税平台。 我县已于2016年8月1日成立县PPP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址设在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征集遴选PPP合作项目,建立洞口县PPP项目储备库并动态更新,牵头PPP项目库对外招商推介等工作;县财政局牵头负责PPP项目经营收入、财政补贴测算以及项目财务成本、内部收益率、项目运营费、调价公式等相关指标的确定,牵头PPP项目的商务谈判等工作。县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组建PPP项目法律顾问专家库,并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各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负责PPP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编制、制定项目服务质量和标准、信息发布、项目建设推进、项目履约监管等。我县现有PPP项目两个,总投资11300万元高沙镇云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现已进入执行阶段,罗溪国家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中介公司已开始规划。 我县已建成财税综合信息共享机制,县财贸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每季度定期,每月不定期召开收入组织协调会等,有力助推了全县经济发展和财税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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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武装及 |
①未落实党管武装“十个纳入”制度的,每项扣1分;未完成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工作任务的,每项扣0.5分;未完成征兵工作任务的,扣1分;征兵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起扣1分;未完成双拥工作任务的,扣1分。 |
落实党管武装“十个纳入”制度;完成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工作任务;完成征兵工作任务;完成双拥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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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未按要求落实军转安置计划和符合条件安置的随军家属的,每少接收1人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置任务的,每推迟一周扣0.5分。 |
按要求落实军转安置计划和符合条件安置的随军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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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未安置到位的,每人次扣0.2分;未按规定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的,扣0.5分 |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已安置到位;按规定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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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
①扶贫总任务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568个贫困村摘帽、25万人脱贫)未完成的,每少一个百分点分别扣0.1分。 |
我县实际完成21673名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完成任务数的103.5%,并100%进行标识。贫困村年度退出计划完成情况。年初省下达我县贫困村退出任务为42个, 现通过县级抽查复核和市贫困退出考核验收,42个村全部达到“一个确保,两个完善”,能100%精准退出,完成任务数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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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移民搬迁:全面完成全年移民搬迁任务。搬迁对象确定、资金拨付、建设规划与工程质量、面积等达到工作要求,且年底前全部搬迁入住的计满分,未达到相关工作要求的,每项扣A类地区1分、B类地区2分,应搬迁入住户数任务未完成的,每少一户扣A类地区0.5分、B类地区1分,扣完为止。 |
整村推进移民村 1个,贫困移民脱贫 347 人。我县根据移民人数、村发展基础和移民项目资金量等因素,划分了44个重点移民村,对重点移民村实施分类指导,重点投入,整村推进,以点带面,确保水库移民如期全面小康,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经精准识别,我县进入全省农村贫困人口数据系统的贫困移民共2332人,其中已脱贫910人,未脱贫1422人,今年底预计脱贫35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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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低保和贫困对象认定:全面完成低保和贫困对象复查认定工作,如认定不准,违规认定,经查实每户扣A类地区0.1分、B类地区0.2分;低保对象未按标准足额发放救助金的,每户扣A类地区0.1分、B类地区0.2分,扣完为止。 |
低保认定清理工作已完成,根据上级要求,现正在进行“回头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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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金融扶贫工作:按照《邵阳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市政办函〔2017〕97号)进行考核计分。 |
加大金融扶贫力度,着力防范金融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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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产业扶贫:制定产业扶贫规划并组织实施,有成效的计A类地区3分、B类地区6分;成效不明显,全市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分别扣A类地区2分、1分、0.5分,B类地区4分、3分、2分。 |
根据2017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产业扶贫主要实施三大类项目。一是预脱贫人员产业扶持与脱贫奖补项目24个,已全部完成并资金拨付到位;二是“四跟四走”续延项目42个,目前已全部进入验收报账阶段;三是2017年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分别为茶叶、油茶、生猪三个产业,目前项目建设任务完成80%。2017年项目资金拨付了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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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信息扶贫:完成贫困村全部通宽带,每少完成1个村扣A类地区0.5分、B类地区1分;雨露计划精准扶贫雨露包使用渗透率达到9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A类地区0.1分、B类地区0.2分;完成科技信息平台建设的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A类地区1分、B类地区2分。 |
完成合并后行政村开通覆盖10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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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易地搬迁扶贫:搬迁对象确定、资金拨付、建设规划与工程质量、面积等达到工作要求,且年底前全部搬迁入住的计满分,未达到相关工作要求的,每项扣A类地区2分、B类地区3分。 ⑧落实武陵山片区扶贫政策及相关工作要求,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 |
2017年我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1763户6348人,同步搬迁40户164人,搬迁对象确定、资金拨付、建设规划与工程质量、面积等达到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武陵山片区扶贫政策及相关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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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扶贫督查问题整改:在中央、省、市督查通报中点名批评的,每次分别扣A类地区2分、1分、0.5分,B类地区4分、3分、2分。;问题整改不到位,被再次通报的,加倍扣分;典型案例查处的,每件次扣A类地区1分、B类地区2分。 |
暂时没有受到中央、省、市督查通报点名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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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与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 |
①产业发展:1、成立产业发展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出台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要求设立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共3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分。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产业项目个数、总产值、增加值、增幅等主要指标。共10分,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扣完为止。3、产业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安排前期项目工作经费;前期项目个数达到规定标准,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转入项目;产业项目的储备和建设实施情况,包括征地拆迁、用地报批、资金筹措、新开工项目个数、形象进度、实现投资额、竣工投产项目个数等情况。共10分,每项1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分,有数量和形象要求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扣完为止。4、招商引资情况。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的项目个数、引资总额、招商政策、专题招商活动的数量和质量。共10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2分;有数量和质量要求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扣完为止。5、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包括新增投资、新增产值、新增税收、新增就业等情况。共10分,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扣完为止。6、产业集聚情况。明确本区域发展的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产值占比达到规定标准;培育龙头企业、培育标志性产品品牌。共4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分;有数量和质量要求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扣完为止。7、日常管理情况。产业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组织协调情况、工作信息和报表数据的报送情况,共3分,因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 |
已成立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印发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洞办〔2017〕70号、洞发〔2017〕26号、洞办发〔2017〕95号)。2和5、2017年全县产业项目库入库项目33个(年初34个,其中1项目因资金和土地落实问题退出项目库),预计2017年完成总投资28.1亿元,至12月底已完成总投资25.4亿元,完成率达到90.4%。坚持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重点发展“食品加工业、旅游、商贸物流、家居建材”四大产业,加快发展“机械制造、特色轻工、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新能源、现代金融、健康养老、文化及体育、职业教育”等产业。每月按时上报产业发展进度报表,没有发生延误和漏报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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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全市产业园区发展综合评价:根据《湖南省省级及以上园区综合评价暂行办法》(修订)(湘园区〔2016〕1号)和《邵阳市加快推进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17-2020年)》(市政办发〔2017〕10号)文件,主要考核技工贸总收入、工业增加值、主导产业集聚度、工业集中度、上缴税收、就业人数、招商引资等园区经济总量、园区发展质量、园区创新驱动方面的经济数据指标;市委市政府计划实施的园区年度重大产业项目和园区管理基础性工作。计分方法按照《邵阳市产业园区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考核评分后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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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与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 |
③湘商产业园区建设:根据《邵阳湘商产业园建设考核办法》,全市园区续建标准厂房110万㎡,“沪昆百里工业走廊”沿线园区新开建设60万㎡,实现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完成续建和新开工建设任务,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全市湘商产业园新增入驻企业150家,完成新增入园企业任务,每少1家扣1分;建成标准厂房的使用率不低于70%,标准厂房使用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11 月,园区完成技工贸总收入131.38亿元,同比增长8.42%;完成工业总产值124.23亿元,同比增长8.75%;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25.12亿元,同比增长7.03%;完成财政收入1.2元,同比增长8.6%。湘商产业园标准厂房新开工面积2.5万平方米,新竣工标准厂房面积7.25万平方米,新投产标准厂房面积19.11万平方米。新增签约企业12家,新增入驻企业16家,新增投产企业18家,总产值11.06亿元,实现税收0.55亿元,解决就业553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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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落实5亿元及以上重大产业招商引资项目一家及以上的计满分,未落实的不计分。 |
落实5亿元及以上重大产业招商引资项目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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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产业投资占比:产业投资占比同比达到去年水平的计A类地区15分、B类地区10分。2016年占比高于全市水平的,2017年同比每增加(降低)1个百分点,加(减)A类地区0.5分、B类地区0.2分;2016年占比低于全市水平的,2017年同比每增加(降低)1个百分点,加(减)A类地区0.5分、B类地区0.2分分,最多加减5分。 |
产业投资占比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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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未按要求开工建设的,每个项目扣2分,提前竣工的,每个项目加1分;推迟竣工的,每个项目扣1分。 |
2017全年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到位项目20个,争取到位各类资金6192.52万元,包括救灾应急补助、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政法基础设施、食品安全检测车等。项目开工率100%,已竣工项目19个,竣工率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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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全市重点企业结对帮扶专项行动:制定全市重点企业结对帮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帮扶责任单位、企业服务站成员;一月一调度,一季一会商、半年一督查及讲评、年终一考核及总结。以社会评价、企业满意度和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综合评价。以上工作未完成的,每项扣0.5分。 |
已制定好“真情结对,精准帮扶”实施方案,正在稳步实施当中。 “一核一带多点”新型工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与指导目录初稿已完成,正在审议审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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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一核一带多点”新型工业体系建设:制定“一核一带多点”新型工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成立“一核一带多点”新型工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落实要素保障,实施“基金工程”等“四大工程”;全面落实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专项督查下放权限下放到位;落实全程代办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重点对“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6〕9号)的落实情况、行政审批情况、企业帮扶情况等,邀请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以上任务每少完成一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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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需达90%。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建立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推动100人以上非公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单独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80%以上。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 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按《2017-2020年全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实施计分。 |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0%。2017年共帮扶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600余人次、帮扶资金65万元,脱困职工13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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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建设 |
①重点项目建设:省、市重点项目逐个排定时间节点任务,包括完成规划、征地、拆迁、启动建设、主体工程完工、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节点,未逐个项目排出时间节点任务的,每个项目扣1分。确定项目资金拨付计划,按时拨付相关资金(含财政投入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出现因政府投资资金拨付不到位,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的,每起扣2分。未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每项次扣0.5分,年度任务未完成的,每个项目扣2分。征地拆迁工作:按时完成省市重点工程征地拆迁任务,未完成征拆任务的按比例扣分,未按时拆迁到位影响工程进度,每推迟一个月扣1分,因拆迁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每起扣1分。 |
2017年纳入市级重点项目22个(后来增加2个),到目前,完成投资34.86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5%。完成年度投资100%的项目个数4个,分别是:洞口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洞口为百水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余热发电及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工程、洞口鳌头幼儿园建设、洞口辣妹子食品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工程。完成年度投资92%以上的项目个数9个,分别是:G320洞口至江口公路改造工程、洞口特色县域经济建设、洞口经开大道建设工程、洞口四桥及大桥南北延伸道路建设、洞口县农业科技示范园、洞口雅康医院建设、洞口县城主干道改造升级工程、洞口县年产5000吨茶油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洞口火车站前片区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已开工个数21个;已投产个数4个;单项投产个数5个;未开工个数1个;年内应征地项目11个,面积840亩;已完成征地11个,面积840亩;年内应拆迁项目9个,面积5860平方米;已完成拆迁7个,面积5036平方米。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任务20项,截止目前,20个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全部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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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库;安排前期项目工作经费;前期项目个数达到规定标准,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转入项目;产业项目的储备和建设实施情况,包括征地拆迁、用地报批、资金筹措、新开工项目个数、形象进度、实现投资额、竣工投产项目个数等情况。共10分,每项1分,未按要求落实的每项扣1分,有数量和形象要求的按未完成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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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环境与企业减负 |
①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迎老乡、回家乡创业发展的若干支持意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未落实的,每项次扣1分。 |
按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迎老乡、回家乡创业发展的若干支持意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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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按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的,每项次扣1分。 |
初稿已完成,正在审议审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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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出现损害发展环境案件被省、市纪委、省、市优化办查处的每件扣2分;在省优化环境考核中扣分的,按扣分权重加倍扣分。 |
未出现损害发展环境案件被省、市纪委、省、市优化办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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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考核结果,按50分折算,反向考核。 |
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和收费。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湘政发[2013]2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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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企业减负:未按要求完成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工作任务的,每项扣0.5分,国家、省、市交办、督办事件未按要求及时查处办结或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1分,在国家、省减轻企业负担投诉曝光平台被投拆曝光并经查实的,或因涉企负担问题被国家、省减负办通报批评的,每起扣1分。 |
今年来,我县坚决贯彻落实深化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了涉企收费管理机制,建立政企交流信息平台,全面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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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 |
①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省政府、市政府督办、交办的环保问题整改办结率达到100%,未按时办结的每件分别扣3分、2分、1分。没有对环保督查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扣1分;没有对环保督查问题进行分解落实,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主体责任单位的扣1分;没有对环保督查问题进行督查推进的扣1分;存在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清单中的问题,每起扣2分;被省环保督查办通报批评的,每起扣1分。 |
一是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县共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任务派遣单17.25件,其中带“*”件8件,一般件9.25件。除县垃圾填埋场正在整改外,其余案件均已按时办结。县垃圾填埋场现已建成备用池和原收集池的整修,污水处理站已启动建设。二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17年7月31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涉及我县共5个方面的问题。我县于2017年9月11日制定《洞口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洞办发〔2017〕89号)和《洞口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目前,全面取缔粘土砖厂、建立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三项任务已完成,建立完善环保督察督办机制,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和尽快建立健全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机制正在持续推进。三是市政府交办洞口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2017年4月25日,刘事青市长以市长交办函形式向周乐彬县长交办《洞口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共14项内容。目前,除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修建外,其余13项均已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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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关闭“五小”企业(即小造纸、小水泥、小冶炼、小钢铁、小化工):关闭“五小”企业工作任务未完成,出现应关闭但未关闭到位的,每家扣1分;未安排和落实拨付关闭专项经费的,扣2分;因关闭不到位,导致群众举报、上访的,每件次扣0.5分。 |
五小企业全部关闭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未发生群众举办上访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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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绿色行动:1、四边五年绿色行动计划:未完成市下达的绿色行动计划任务、造林成活率、尽责率分别低于90%、80%的,分别按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2、三区增绿行动:城区增绿行动按《邵阳市城区三万株树木进城增绿行动考核办法》考核计分(考核三区),3、森林火灾发生率20次/10万公顷以下,即县市平均火灾不得超过28次/年,每增加5次扣1分(三区森林火灾年发生率1次/1千公顷以下,每增加5次扣1分);森林火灾受害率0.9‰以下,每增加0.09个千分点扣1分(三区年受害率超过5‰的,每上升1‰扣1分);死亡1人扣2分;森林火灾每超过24小时以上扣1分;县市专业队伍30人以上、三区半专业队伍10人以上,每少1人扣0.1分。4、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覆盖率稳定率1分,每减少0.01个百分点扣0.2分;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执行率1分,违反禁伐每扣0.5分,减伐每起扣0.1分;每发生一起违反占用林地案件扣0.2分 |
2017年四边五年计划51129亩,完成59832亩,为总任务的117.02‰,造林成活率95%以上,抚育率100%,管护率100%。目前,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其中较大火灾4起,过火面积11.8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0.36公顷,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1‰,森林火灾24小时之内扑灭率为100﹪;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人员有54人。全县森林覆盖率60.05%,保持省厅下达的任务指标以上,并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2016-2018)年期间,对于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森林全面实行禁止采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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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及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与创建国家文明 城市 |
①城市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工作按《2017年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方案》计分。最多扣5分。 |
1、城管体制改革目前已做好前期准备,三定方案正在完善修改当中。 2、城管制服已授权委托是城管局统一招标采购,目前已进入公开招标环节。 3、数字化城管建设项目,县政府计划于今年年底明年年初启动。 其他事项均已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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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创卫成果,实施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办法,未达到工作要求的,按考核办法年终扣分(考核三区);完成国家第三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评估任务,按排名计分,前1、2、3名和后1、2、3名,分别加减3、2、1分;县市区启动1个以上城镇进行省、市级卫生镇创建工作计2分,未启动不计分;武冈、邵东、隆回、洞口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工作,并有阶段性成果,未启动并取得实效的,扣1分;新宁、邵阳县、绥宁县、城步县未启动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并取得实效的,扣1分;新邵县年内成功创建市级卫生县城,未成功扣1分。 |
已拟制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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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国家文明城市:按照要求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搭建创建班子、落实创建经费、推动创建工作,未落实好工作职责的,扣0.5分;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11项具体任务,完成文明村镇创建“2个50%”目标任务,未落实好工作职责的,每项扣0.5分;落实好《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各项工作任务,未落实好有关工作任务的,扣1分;按照省、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和安排开展好道德模范、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身边好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市民素质教育提升工程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系列主题活动,提高市民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未开展主题活动的,扣2分。 |
按要求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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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
①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工作受到中央、省表彰推介,年终省考核加分的,当年考核予以加倍奖励加分。 |
1、2017年洞口县农村电子商务改革创新工作获市委表彰。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经完成,农业系统三个园艺场和县农科所转企工作已经完成调研工作,拟定初步方案等提交有关会议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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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特别是推进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按省、市要求未完成分类改革任务的,扣2分;未完成转企、改制的,每少一家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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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房地产去库存:房地产库存去化期开发供地与规划、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比例、公共租赁住房以租代建、鼓励非住宅地产开发等任务完成的计5分,一项不达标的扣1分;出现违规合伙购地建房、违规货款优惠、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现象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
1-11月,化解库存商品房销售存量房27万平方米,1928套,我县存量房14.7万平方米,可望在6个月内销售完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已拨付资金120707673.4元,棚户区改造货币补偿比例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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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①按照安全生产(包括农机安全、渔业船舶安全、交通安全)考核结果折算计分。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当年累计发生两起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②加强安全监管,因监管责任未落实,被省、市督查发现的,每起扣0.2分,整改未及时到位的,每起扣0.5分。 |
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且未被省市督查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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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发展 和旅游三年 |
①按照旅游业发展考核结果折算计分。(20分) ②按《市城区重点景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邵市办发〔2016〕16号)及《市城区重点旅游景点2017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分解表(分季度)》的要求,分季度考核计分,每季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2分,年度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加扣0.1分,扣完为止。(10分) |
制定了考核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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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消防大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 |
公安消防大建设三年行动:按时完成2017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信息、材料按时报送的,计1分,错、漏、迟报扣0.1分/次项;被市督查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0.2分;消防工作按《邵阳市消防工作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考核计分。 |
洞口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县两级公安、消防大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积极向县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大力推进“公安消防大建设三年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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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民生实事项目落实 |
①农村安全饮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与水质达标率达到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工程质量好,配套设施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率达到100%;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每项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新建工程68处,其中千吨万人级水厂3处,巩固提升项目4处,管网延伸工程16处,单村工程45处,计划解决农村供水人口18.35万人,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5万人,完成资金投入11854.33万元。预计今年年底完成2017年度建设任务,同时启动其他4处千吨万人级水厂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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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农村卫生室建设:落实《邵阳市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邵市办字〔2017〕36号)实现一村一室,少完成1家,扣1分,最多扣7分。 ③无偿献血。无偿献血组织机构健全,有工作措施、方案计2分。全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任务(见附表)的计2分,任务数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02分。不按季度任务数完成任务的,每季度扣1分。 ④继续实施县级资金投入开展乡村医生本土化项目工作,未完成年度培训工作任务,每少一人扣0.1分,最多扣1分。 |
②我县将按照并村后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规范化村卫生室的原则,对全县33个村进行新建、对114个村与县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合建、对38个村进行改扩建,并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所有新建、合建村卫生室要完成主体工程,改扩建村卫生室以及已经建好的村卫生室要全部投入使用。 ③目前,全县共完成无偿献血1984例。同时,今年在县人民医院建成爱心献血屋,于9月8日举行了启动仪式,方便干部群众献血。 ④我县继续实施县级资金投入开展医生本土化项目工作,现完成年度培训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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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农民工工资兑现: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每出现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扣1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等恶性事件的,每起扣2分。 |
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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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安全,具体按市政办函〔2016〕94号文件实施考核。 |
省政府(湘政发〔2015〕12号)文件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把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负责制作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发展粮食生产、维护粮食安全重要内容来抓,纳入了对乡镇、街道、管理区和县直相关部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摆在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了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全县粮食安全问题,实行由县长负总责,主管粮食工作副县长直接负责,粮食、农业、国土、水利等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分级负责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制定出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多次深入县内粮食企业和乡镇,调研检查粮食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问题,从增强全县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保护种粮积极性、落实地方储备、完善粮食调控和应急体系、加强粮食质量监管、落实粮食质量安全责任等六大方面切实做好落实粮食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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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邵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6〕43号)进行考核。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洞政办发(2017)3号]进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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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与公路建设 |
①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3分,每少完成一个项目设计批复扣1分,每少完成一个项目工可批复扣3分,扣完为止。项目建设计7分,其中年底完成投资目标计2分,每少完成1%扣0.5分,扣完为止;年底完成形象目标计3分,每少完成一个项目形象目村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安全计2分,被省、市通报每次扣1分、0.5分,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本项计0分。 |
2017年度干线公路建设计划实施情况: 1、草罗公路。路线全长31.257公里,其中绥宁段5.786公里,洞口段25.471公里。项目预算总投资为53399万元。目前正在进行施工设计批复,预计2018年初完成施工招投标。 2、隆回丁山经西洋江至洞口县城公路。路线全长59.506公里,其中隆回段19.47公里,洞口段40.036公里,洞口段预算总投资35430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招投标。 3、隆武公路。隆回至武冈公路洞口段全长15.476公里,预算总投资9000万元。该工程2016年7月正式开工,总投资9000万元,目前完成4200万元,隆武路完成路基6公里,第一标水稳层施工已完工,正进行路面施工;第二标正在路基桥涵施工,预计年底第一标段通车,第二标段完成路基桥涵施工。 4、洞口至江口公路。路线全长26.706公里,预算总投资1.59亿,已完成1.33亿,路基施工完成,水稳层施工基本完成,第一标段水稳层施工基本完成,第二标段进入路面施工,预计年底通车。 5、黄桥至高沙公路。路线全长19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8.5米,采用60km/h的设计速度,沥青混凝土路面预算总投资1.6亿。目前已完成工可编制工作,正与省厅协调列入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预计2018年底完成前期工作。 6、G241洞口绕城公路。路线全长7.649公里,起点位于皮家坳与G320绕城线顺接,终点位于花古村与洞高路顺接,起点至K2+050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K2+050至终点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预算总投资16323万元。目前已完成工可编制工作,预计2018年底完成前期工作。 2017年度上级下达的10个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工作已全部完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万元。黄桥旅游客运站建设现进入内部装修扫尾和停车场地面水泥硬化阶段;计划2018年3月可投入使用。 洞口汽车总站质量信誉考核得分931分,被评为aaa级车站,被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评为一级甲等车站;洞口汽车东站质量信誉考核得分883分,被评为aaa级车站,被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评为二级甲等车站。两站春运工作被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评为“省群众满意客运站”的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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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落实国家站场建设用地及办理手续等优惠政策,未落实每项扣0.3分;按建设进度完成征地拆迁,每拖延一月扣0.1分;积极调解站场建设中与当地居民矛盾,出现阻工,每日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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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群众满意客运站创建与达标:未完成省定创建与达标任务,群众满意度调查未达标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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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作 |
①五小水利工程项目:未建立组织领导或工作协调机制;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工作总结,每扣0.2分。未及时完成项目批复及下达实施计划;工程质量未达标,未完成年度任务的,每项扣0.5分;未按要求组织验收,未建立运行管护制度,未集中财力整村推进、扶贫村、小型灌区干支渠道硬化,干渠、塘坝,未按要求完成的,未落实土地出让收入计提2.5%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每项扣0.5分。 ②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经省厅专家审查首次未通过的扣0.2分。未完成建设任务或存在重大项目变更及违规变更的,每项扣1分。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每个项目扣1分;县级财政安排投入未达到中央投入20%的,扣0.5分;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档案资料不齐全、整理不规范的,每项扣0.2分。 ③防汛抗旱工作:各类型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未按要求重新修订的,每少1个方案(预案)扣0.1分。未制定防汛责任追究办法和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人防汛责任的,扣0.2分。没有按要求储备防汛应急资金和物资的,每项扣0.2分。防汛值守人员未到岗履职,发现一次扣0.1分。未按要求及时传达、上报信息,发现一次扣0.1分。因工作失误造成人员伤亡的,每人次扣0.5分。 |
①五小水利工程项目:正在实施。②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工期,项目法人单位于11月22日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各建设地点召开技术交底会议,项目于11月23日全部开工,现阶段各项目区完成情况如下:1、高效节水项目区。完成新建电灌站5处,铺设低压供水管网15.8Km,完成土石方工程0.8万m3,浆砌石工程0.12万m3,砼工程0.08万m3,完成工程投资约320万元,完成工程形象进度68%。2、南景水库项目区。完成灌溉渠防渗1.8Km,完成土石方工程1.3万m3,浆砌石工程0.54万m3,砼工程0.48万m3,完成工程投资约430万元,完成工程形象进度65%。③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工作完成100%,5座中性水库,146座小型水库全部修订预案,储备物资,出台《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办法》全年实现“不垮一库,不死一人”工作目标。县水利局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抗洪救灾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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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作 |
④气象工作: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落实系统建设资金,未落实的扣1分;启动该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广电局“村村响”实现有效对接,未落实的扣1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6号)要求,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考核体系,将防雷减灾监管及技术支撑运行维持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未完成区域自动气象站总数1/3升级改造任务,每少完成一套扣0.1分。 |
④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已落实;启动该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广电局“村村响”实现有效对接,已落实;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6号)要求,已书面进行报告;区域自动气象站总数1/3升级改造任务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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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办理工作 |
①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情况或反馈信息或提供材料,影响市委、市政府工作推进,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每次扣0.5分;②严重不符合行文规则或体例格式要求或公文存在重大错漏,被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退文的,每次扣0.2分,最多扣2分; ③未按统一归口报送要求报送公文,造成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体外循环”的,每次扣0.2分,最多扣2分; ④未完成以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数比上年减少10%的精简文件目标任务,每少精简1%,扣0.5分,最多扣2.5分。 |
按规定及时向市里报告和反馈情况。符合行文规则,没有被市委退文。截至目前为止发文还没有超过去年的发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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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基础性经济工作 |
①新增“四上”单位个数:每净增1个除规模工业企业以外的“四上”单位或1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加1分。②财政八大支出:增速每超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加(减)2分。年终以全年12个月增速与全市当月(下同)平均增速比较值的代数和为考核依据。最多加减5分(超过5分的折算为5分,其他的依比例系数折算,下同)。③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每超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加(减)1分。年终以全年4个季度增速与全市当季(下同)平均增速比较值的代数和为考核依据。最多加减3分。④相关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每超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加(减)2分。年终以全年4个季度增速与全市平均增速比较值的代数和为考核依据。最多加减5分。⑤工业用电量:增速每超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加(减)2分。年终以全年12个月增速与全市平均增速比较值的代数和为考核依据。最多加减5分。⑥工业增值税:增速每超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加(减)2分。年终以全年12个月增速与全市平均增速比较值的代数和为考核依据。最多加减5分。⑦建筑业总产值:增速每超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加(减)2分。年终以全年4个季度增速与全市平均增速比较值的代数和为考核依据。最多加减5分。⑧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速每超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加(减)1分。年终以全年12个月增速与全市平均增速比较值的代数和为考核依据。最多加减3分。⑨电信业务量:增速每超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加(减)1分。年终以全年12个月增速与全市平均增速比较值的代数和为考核依据。最多加减3分。⑩邮政业务量:增速每超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加(减)1分。年终以全年12个月增速与全市平均增速比较值的代数和为考核依据。最多加减3分。⑪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每超过(低于)全市平均增速0.1个百分点加(减)1分。年终以全年12个月增速与全市平均增速比较值的代数和为考核依据。最多加减3分。 |
1-11月新增“四上单位”共64个(含在批),其中:工业8个、建筑业2个、服务业13个、贸易限上单位41个,其中企业21个,此外,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21个。1-9月财政八大支出394807万元,增速8%;1-11月规模服务业营业收入23594万元,增速35.03%;1-11月相关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11115万元,增速39.38%;1-11月工业用电量24340万千瓦时,增速-2.8%;1-11月工业增值税8210万元,增速16.67%;1-9月建筑业总产值72129万元,增速1.1%;1-11月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434438万元,增速12%;1-9月电信业务量34657万元,增速19.3%;1-9月邮政业务量4550万元,增速16.2%;1-11月商品房销售面积46214平方米,增速-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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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绩效考核反馈情况 |
按照《关于反馈2016年绩效评估情况的函》(湘绩函〔2017〕8号)的意见和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实,按月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进度情况,年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与群众满意度调查,并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前三位的加3分、2分、1分,排名后三位的扣3分、2分、1分,对资料报送不及时的,每次扣0.2分,对整改不到位,群众满意度差的,每项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我县没有省绩效考核反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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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日常管理工作 |
①及时分解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任务,于8月底前报市绩效办,未按时上报的,每推迟1天扣0.5分,最多扣2分。②明确绩效办有机构且有专职工作人员的不扣分,无机构、无专职人员(在岗在编的),扣1分;③及时上传各项资料及佐证材料,未按时上报方案、总结、报表等资料,每项次迟报1天扣0.1分,最多扣4分。④9月底前未完成绩效管理信息平台与市本级对接,扣2分。 |
我县及时分解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任务。明确了绩效办有机构且有专职工作人员;及时上传各项资料及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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