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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洞口县2017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的公示(一)
发布时间:2018-01-08作者:来源:点击:
关于洞口县2017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评表的
公 示
根据邵绩办发[2017]1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绩效考核和重点民生实事年终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自查表向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元月2日至2018年元月10日。
公示监督电话:0739-7239916
邵阳市绩效考核办:0739-5026072
监督联系人:胡跃雄
公示内容如下:
洞口县 2017年绩效评估指标自评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市指标内容与计分方法 |
指标完成情况 |
自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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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区生产总值 |
①增速:达到8.5%A类地区计16分、B类地区计1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2/(最高增速×100-8.5)分,最多加减2分;达到本地区前三年平均增速A类地区计10分、B类地区计6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01分。 ②总量:(本县市区生产总值/同类地区生产总值)×A类地区12、B类地区10。(A类地区指东中部六县市和三区、B类地区指西部三县,下同) |
1-9月,我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65351万元,同比增长5.6%。 |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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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政收入及 |
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不高于市定目标值计30分,每高0.1%扣0.1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达到9%计8分,每低0.1%扣0.1分,最多扣2分。 ②收入增幅完成市里下达的季度收入计划的县市区,计2分;没有完成的,每低1%扣0.1分,每个季度最多扣0.5分。 |
预计2017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为54.70%,受我县财政收入连续五年高增长、政策性减税减费、县域税源匮乏和房地产行业回升过缓等因素影响及制约,预计2018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42亿元左右,增幅1.5%。 我县在执收工作中无违法违规、多收滥收、敷衍规避等乱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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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执收工作中有违法违规、多收滥收、敷衍规避等乱作为或不作为行为的,每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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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偷税、漏税、收过头税的,每起扣0.5分。 |
地税、国税未发生税、漏税、收过头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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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固定资产 |
①增速:达到16%计8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2/(最高增速×100-16)分,最多加减2分;达到本地区前三年平均增速计4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01分。 ②总量:(本县市区投资额/同类地区投资总额)×6。 |
1-11月固定资产投资 1813231万元,增速12.9%。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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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消费品 |
①增速:达到12%计10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2/(最高增速×100-12)分,最多加减2分;达到本地区前三年平均增速计3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01分。 ②总量:(本县市区零售总额/同类地区零售总额)×5。 |
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26252万元,增速1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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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外贸进出口 |
①增速:达到10%A类地区计12分、B类地区计8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2/(最高增速×100-10)分,最多加减2分;达到本地区前三年平均增速A类地区计6分、B类地区计2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01分。②总量:(本县市区生产总值/同类地区生产总值)×A类地区10、B类地区8。 |
1-11月外贸进出口9045万美元,增速10.1%。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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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利用外资 |
①增速:达到10%A类地区计6分、B类地区计5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2/(最高增速×100-10)分,最多加减A类地区2分、B类地区1分;达到本县市区前三年平均增速A类地区计3分、B类地区计2分,每低于0.1个百分点,扣0.01分。②总量:(本县市区利用外资额/全市利用外资总额)×A类地区4、B类地区2。③年度没有利用外资任务的县(区)以各县市区平均得分计分。 |
1—10月完成外资2611.3万美元,完成全年任务(2250万美元)的116%,同比增长18.7%。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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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引进内资 |
①增速:达到15%计10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2/(最高增速×100-15)分,最多加减2分;达到本县市区前三年平均增速计3分,每低于0.1个百分点,扣0.01分。②总量:(本县市区引进内资额/同类地区县市区引进内资总额)×5。 |
1-10月内资到位73.572亿元,完成全年目标(82.69亿元)的88.97%,同比增长21.34%。进度排名全市第一,同比排名第五。预计全年可完成86.28亿元,同比增长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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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规模以上 |
①增速:达到8%A类地区计15分、B类地区计10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2/(最高增速×100-8)分,最多加减2分;达到本地区前三年平均增速A类地区计8分、B类地区计5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01分。 ③本地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比:达到全市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简称“全市水平”)计8分;每高于或低于全市水平0.1%,加减0.2/(最高水平×100-全市水平×100)分,最多加减2分。 |
全县规模工业实现总产值189亿元,实现增加值3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 ,8%;1-11月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比72.98%;1-11月完成新增规模企业8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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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三产业 增加值 |
①增速:达到9.5%计8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2/(最高增速×100-9.5)分,最多加减2分;达到本地区前三年平均增速计4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01分。 |
1-9月第三产业增加值430525万元,增速9.2%。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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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融业发展 |
①金融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5%A类地区计4分、B类地区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1/(最高增速×100-15)分,最多加减1分;达到本地区前三年平均增速A类地区计2分、B类地区计1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01分。 |
1-9月金融业增加值17956万元,增速8.1%;1-9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80064万元,增速19.6%;1-11月产业投资占比24.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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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融资规模增速:达到15.3%的计2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1/(最高增速×100-15.3)分,最多加减1分;达到本地区前三年平均增速计1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01分。 ④融资规模总量:(本县市区融资规模/同类地区融资规模总额)×1。 |
我县融资规模增速达到15.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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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培育、推动辖区内2家以上企业进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或者推动1家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或者推动2家以上企业在湖南股交所挂牌上市,均可得1分,以上三项均没有的,视情扣分,最多扣5分。 |
我县的湖南旺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湖南股交所挂牌上市,并进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审核中。昌冠隆体育用品公司正进行上市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明年可进入实质性操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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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防范债务 与金融风险 |
①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列为红色警告区的扣4分(综合债务率或政府债务余额较上年每降低5%,少扣0.2分,累计少扣不超过2分);橙色预警区的扣2分(综合债务率或政府债务余额较上年每降低5%,少扣0.2分,累计少扣不超过1分);黄色提示区的扣0.5分(综合债务率或政府债务余额较上年每降低5%,少扣0.2分,累计少扣不超过0.4分)。 |
我县未超过预警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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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未按规定完成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职责,扣1分;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扣3分。处非基础保障未到位,无专门机构、无专职人员、无经费保障,扣1分。 |
按规定完成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职责;未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处非基础保障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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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
①十项重点改革任务: a.“三去一降一补”:去产能,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去产能任务,每项扣1分。去库存,新建商品房去化周期未降至省定目标以内的,每超过0.1个月扣0.1分。去杠杆,未出台企业降杠杆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扣1分;出台后未落实扣0.5分。降成本,未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降成本政策的,每项扣1分。补短板,按照要求推进金融、能源、公共设施、民间投资等领域补短板,未完成每项扣1分。 b.国企国资改革: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未完成每项扣1分;完成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扫尾工作,改制企业人员档案移交社区等工作,做好省四建公司、湘运公司等国企改革和维稳工作,改水、改电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工作,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因工作不到位,延误改革改制进度,或出现群众上访等情况的,每起扣2分。 c.“放管服”改革:承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编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每少完成1项扣1分;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未完成扣2分;开展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少于5个的,每少1个扣0.1分。 d.深化园区体制改革:推进产业园区开放创新、转型升级、要素保障、评价考核等体制机制改革,未完成每项扣0.5分。e.未完成创新引领体制机制、创新产业引导和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价格体制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等6大重点改革任务的,每项扣1分。 |
a.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方案》,积极稳妥做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任务。 b.协调解决未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医保等职工高度关注的群体性信访问题,努力维稳改制企业。县水泥厂已完成设备资产及债务处置,实现职工“水电分离”,待土地资产变现后,妥善安置职工。县五金厂、县毛巾厂已完成资产重估工作,土地资产变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当中。县农药厂、县矿产品公司两家企业,先后召开了企业改制职工动员会,全面征集职工意见及协调处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为启动改制工作做准备。 c.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先后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33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6项,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1项,并根据上级精神全面取消了县本级非行政许可事项。 d.8月3日,县委书记艾方毅主持召开园区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简化园区行政审批程序、理顺行政审批流程;并就扶持实体经济,树立洞口品牌,振兴工业园区作出安排部署。坚持领导精力向招商集中,干部资源向招商倾斜,社会力量向招商整合,在“筑巢”的同时,全力“引凤”。全面启动“2号公章”。标准厂房的招商入驻工作正在开展,已建成标准厂房的使用率将得到确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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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农业与农村综合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验收,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1分;高档优质稻面积比前三年平均数增加10%,经济作物面积与前三年平均数增加10%,每少1%扣0.5分;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每少1%扣0.2分;启动1个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未完成扣1分;市场绿色有机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率达到40%以上,每少1%扣0.1分;地方粮食储备轮换计划每少完成1%扣0.1分。做好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报备工作,未完成任务,每项扣2分。 |
2、我县将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书记、县长高度重视,亲自抓。以发展优质稻生产、雪峰蜜桔提质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和农业生产效益。全县优质稻种植面积达72万亩,较上年增加6万亩;推广柑桔增糖提质技术,柑桔品质大幅度提升,雪峰蜜桔供不应求,售价提高30%;良种茶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土地确权发证已向省市递交底图基本完成报告,12月可发出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组建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建立了网络化农村土地交易平台,受理土地流转笔数80起,土地流转面积14702.9176亩,土地成交金额3415.0746万元。 3、成立洞口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出台《洞口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洞发〔2016〕34号)和《洞口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洞办发〔2016〕103号),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三。县财政安排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经费300万元、工作经费70万元。设立洞口县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监事会,设监事会主任1名并已配备到位。成功争取到全省第一批十个试点县的供销改革项目--2017年惠农综合服务工程项目,正在全力建设中。目前已建立了较完备的电商服务平台,创建村级电商网点150个,我县县域农村电子商务新模式改革于2017年6月获邵阳市改革创新奖。 4、扎实推进9大类38大项、115小项改革(邵阳市为121小项,有6项改革内容没有涉及洞口县)。目前,已完成29小项;正在推进81小项,其中起草初稿阶段15项,修订完善阶段19项,审议审定阶段6项,落实实施阶段41项;因上级改革方案未出台等原因未启动5小项。 5、我县成立了公车管理服务中心,划定独立院落统一管理车辆。除执法执勤车辆外,全县共保留公务用车61台,其中2台为实物保障用车,24个乡镇管理区各保留1台公务用车,特种车辆4台,其余保留的公务用车共31台全部纳入公车管理服务中心管理,统一调配。制定了《驾驶员管理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严格调度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规章制度。对每台车辆在显眼处喷涂规定的“公务用车”、“行政执法”用车标识,车辆内部张贴有“六个严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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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立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出台《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研究监事会机构和监事会主任的配备,落实监事会机构并配备监事会主任;落实综合改革配套资金及优惠政策,增加专项经费及工作经费,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复制推广综合改革试点经验,贯彻落实全国总社、省、市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方案,制定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计划,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经验推广计划落实情况,以上工作每缺一项扣1分。按要求完成2017年综合服务社建设任务,每少10%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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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中共邵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的其余改革事项:中央、省级改革事项要求出台落实方案,地方半年内未出台的,每项扣1分;改革事项未按照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每项扣1分;改革事项落实不力、效果不好,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项扣0.5分;改革督察、报告报备、进度监测、工作安排等方面问题受到通报而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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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车改工作:全面完成县市区及乡镇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续工作,未按省、市要求组建好县市区公车管理服务平台的每项扣1分。未按上级统一部署,推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每项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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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
①科技投入: a.全社会R&D经费投入:达到市定目标值(见附表)计15分,每低1%扣0.25分。 b.财政科技支出达到市定目标值(见附表)计5分,每低1%扣0.1分。 |
截止10月,1.全社会R&D经费投入达到1.41亿元;2.财政科技支出64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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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科技创新 |
②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3.5%计6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1/(最高占比×100-23.5)分,最多加减1分。 |
1-9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80064万元,增速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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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市定目标值计5分,每低1%扣0.1分。 |
1.科技进步贡献率; 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12%(截止至9月份数据已申请15件)。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案件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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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12%,上年度每千件授权专利质押融资额达0.25亿元,每项每少1%扣0.1分。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率未达到100%,每少1%扣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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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市定目标(见附表)计5分,每少1%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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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科学素质工作:根据当地财政收入增长情况,未同比增加科普专项经费的,扣1分;未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的,分别扣1分。 |
1、县政府加大了科普经费投入,全县科普经费32万元增加到38万元; 2、县科技馆建设纳入全县“十三五”规划,并做出了可行性研究; 3、全县22个村级组织场所设立了科普宣传栏,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农村科技示范户,完成了市.县绩效考核任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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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居民人均可 |
增速达到10.5%计18分;每高于或低于0.1个百分点,加减0.2/(最高增速×100-10.5)分,最多加减2分;达到本地区前三年平均增速计10分,每低0.1个百分点扣0.01分。 |
1.预计前10月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0.8%;2.预计前10月达到前三年平均增速。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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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点民生 |
按《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办法》(邵市办发[2017]13号)实施考核计分。 |
重点民生实事各项任务于11月底全部或超额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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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
①未完成市下达的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市政办函[2017]87号)的,每项每少1%扣0.1分;城镇登记失业率超过4.5%,扣2分。 |
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城镇新增贫困劳动力就业292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600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5484人。完成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和去产能职工安置任务。 完成五大保险参保总人数达71.17万人,征缴社保基金4.49亿元,发放社保待遇5.92亿元,社保基金规范动作率和和安全完整率100%。按照国家、省、市通知精神扎实落实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3212万元,完成市定任务2400万元的133.83%。 水利参加工伤保险1个项目,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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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
①未完成市下达的社保征缴任务(市政办函[2017]87号)的,每项每少完成1%扣0.1分。②未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五险统一征缴、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资金上解、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缴费和基础养老金补贴(含政府代缴)任务的,每项每低1%扣0.1分。③建设单位(包括水利、交通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却给该项目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每核发一个项目扣0.5分。④交通运输(水利)建设项目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未督促整改到位的每个项目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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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质量考核 |
根据质量工作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
已完成自评并上报正在跟进市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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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食品药品 |
①按要求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并配齐工作人员,每少设立一个机构扣0.2分,每少配一名人员扣0.1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建立快速检测室及配备快速检测装备的比例达到100%,并有工作台账;未达标但有50%以上的,扣0.3分;50%以下,扣0.5分。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低于上年度水平扣1分,与上年度水平持平扣0.5分。③完成上级下达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并按规定将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录入系统,每少完成10%扣0.5分。食品药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率100%,每少完成1批次扣0.2分。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总数低于上年同期的,扣0.5分。④发生Ⅳ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每起扣1分;发生Ⅲ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每起扣2分;发生Ⅱ级及以上级别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每起扣5分;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件)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上报的,每起扣0.5分;瞒报、谎报的,每起扣1分。⑤发生食品药品舆情事件,产生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 |
①②③已按要求完成。 ④⑤无扣分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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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共文化建设 |
①上等级文化馆率、图书馆率、乡镇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率分别达到90%、50%、80%,每项每低1%扣0.5分。 ②合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比例达到50%,每少1%扣0.1分。 ③国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因保护不力,造成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每起扣2分;未及时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到位的,每起扣1分。 ④未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每项扣1分;未设置专门管理机构的扣1分。 ⑤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以“欢乐潇湘”为主题的群众文化汇演、广场舞活动,每项扣1分;未完成省、市下达的送戏下乡、数字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任务,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 |
①2017年,省、市主管部门对我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进行评估定级工作,经评估定级,我县文化馆被定为国家二级馆,图书馆被定为国家二级馆,乡镇文化站上等级个数为23个,上等级率为96%,其中2个一级站,7个二级站,14个三级站。 ②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合格比例达53%。 ③国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因保护不力,造成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没有;未及时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到位的情况没有。④文物保护事业已经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保护经费20万元,文物消防安全经费20万元列入本级财政预算。⑤组织开展全县24个乡镇管理处街道办的“欢乐潇湘”初赛和全县的复赛,以及市里的决赛和省里的总决赛。参演人员达2600余人,观众达5万人次。全年送戏下乡任务215场,截止12月份,已全部完成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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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档案工作:县市区综合档案馆未达到省一级标准扣1分;县级综合档案馆完成重要档案数字化扫描,邵东、新邵、邵阳、隆回、洞口60万页,武冈、城步、绥宁、新宁50万页,大祥、双清、北塔20万页,未完成的扣0.5分;完成“美丽乡村”建档任务,县(市)各20个村,三区各5个村(社区),未完成的扣0.5分。 |
1、洞口县老档案馆为省一级馆、2017年完成新馆建设、完成新馆设备采购。 2、全年县综合档案馆外包完成县委、林权发证、政府全宗共计60万页,输入目录3万条,争取专项经费30万元;入馆电子扫描档案民政局、就业局等单位全宗80万页,目录5万条,用去经费 70余万元。黄桥镇完成20个村级建档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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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建设 |
⑦地方志工作:扎实开展年度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并保障编纂经费每年不少于15万元,及时为邵阳年鉴组稿,完成乡镇街道简志编纂工作,开展网站建设工作,未完成的每项扣0.2分,最多扣2分。 |
一、《洞口年鉴》2017已全面完成,11月可出版发行。 二、完成《邵阳年鉴》组稿上报任务。 三、乡镇街道简志工作已完成并上报市志办。 四、网站建设已纳入县政府门户网,完成年度史志工作的资料整理上传工作。 五、年鉴工作经费12万元,低于上级规定的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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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 |
①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在册吸毒人数2000人以上的县市必须规划建设强制隔离戒毒所,年底未完成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任务的扣1分。 ②因责任不落实,管控措施缺失,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且处置不利,未按要求及时上报,被媒体曝光或引起社会关注的,每发生1起扣0.5分。 |
①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已完成规划、征地、环评项目审批工作。 ②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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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综治工作:根据年度综治考评细则计分。出现《湖南省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湘办发〔2007〕11号)明确的8种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计0分。继续执行《邵阳市重点领域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邵综治委〔2016〕7号)文件,被一票否决的计0分。 ④维稳工作:依据《2017年度邵阳市维护稳定工作考评办法》(邵稳〔2017〕5号)进行考评计分。 |
③综治工作:无一票否决情形,有望评为省级平安县;重点领域突出治安问题工作无一票否决情形。 ④维稳工作:依据《2017年度邵阳市维护稳定工作考评办法》(邵稳〔2017〕5号)文件精神,县稳定办于2017年6月2日下发了洞稳发〔2017〕5号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度洞口县维护稳定工作及群体性事件考评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一、考评原则;二、考评对象;三、考评内容;四、考评办法;五、考评时间;六、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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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95﹪,毎少1个百分点扣0.5分。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未建立的扣1分。 |
⑤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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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反邪教教育与防控:开展对已转化邪教人员的巩固帮教和救助帮扶工作,反复率控制在5%以内,每超出一个百分点扣0.1分,回访率不低于95%,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认真开展“保卫十九大”反邪教安保联防行动,每发生一起邪教人员进京上访、邪教人员大规模聚集或自杀自残等重大恶性事件扣1分;积极开展打击“全能神”、“心灵法门”及邪教网络反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扣0.5分;深入摸排邪教人员底数,底数不清,数据库建设不完善扣0.5分;严格落实邪教人户分离人员的异地委托监控手续,未落实扣0.5分;认真落实特护期的值班备勤制度,值班不到位,未及时上报情况扣0.5分。扎实开展“六进六入六行动”活动,行动开展不到位、效果不佳的每项扣0.2分。 |
1、反邪教教育与防控:1、对已转化邪教人员全部进行巩固帮教,已转化邪教人员无反复。对邪教人员100%进行了回访。 2、已按要求部署十九大反邪教安保防控工作会议,严格落实“五包一”制度,将邪教对象控制在当地。 3、已在全县开展打击“全能神”、“心灵法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能神”和“心灵法门”进行了摸排,目前未发现新的“全能神”人员和“心灵法门”。 4、对全县邪教人员的底数进行了深入摸排,数据库已在录入,基本完成相关数据。 5、我县无邪教人户分离人员。 6、严格按要求落实值班备勤,每天按照上报值班情况。 7、“六进六入六行动”已全部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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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关心下一代工作:1、县(市、区)、乡(镇)、村(社区)组织建设不健全的扣0.5分。2、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法制校长配备率100%、家长学校普及率100%、青少年受法制教育达100%。未达标的扣0.3分;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同期比下降10%以上,未完成扣0.3分;留守儿童帮管率达70%以上,帮管留守儿童零犯罪、零辍学、零失事,未完成扣0.5分。3、城镇青少年帮学率达80%以上,农村青少年帮学率达到50%以上,未完成扣0.2分。4、青少年教育基地数量与青少年总数的比率不低于0.1‰,且利用率达100%,未达标的扣0.2分。5、网吧设有“五老”监督员达到100%,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网吧、游戏厅、经营性娱乐场所,未完成扣0.2分。 |
⑧1、组织建设健全。2、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法制校长配备率100%、家长学校普及率100%、青少年受法制教育达100%。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同期比下降10%以上,留守儿童帮管率达90%以上,帮管留守儿童零犯罪、零辍学、零失事。3、城镇青少年帮学率达90%以上,农村青少年帮学率达到70%以上。4、青少年教育基地数量与青少年总数的比率达0.12‰,5、网吧设有“五老”监督员达到100%,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网吧、游戏厅、经营性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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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宗教事务:未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未妥善处理涉及宗教各类问题,发生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项次扣1分。 |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妥善处理涉及宗教各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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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
①根据计划生育考核结果折算计分。 ②计划生育工作被省考核评估降类的每个扣2分,被黄牌警告的每个扣3分,被“一票否决”的每个扣5分,实行倒扣制,不封顶。 |
全年全县共出生12062人,其中:一孩出生4254人;二孩出生5914人,其中政策内出生5910人;多孩出生1894人,其中政策内出生644人;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9.6%,出生人口性别比110.4,基本达到预期工作效果。2017年经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为良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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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考核结果按20分反向折算计分。 |
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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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
①查明土壤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及生活污染源分布情况,完成潜在污染地块排查、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调查工作,每少完成1项扣2分;完成年度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每少完成1个扣0.5分。②城市优良天气比例同比每下降1%扣0.1分(达到当年全省均值及以上的,不扣分);PM10、PM2.5同比每上升1%扣0.1分(达到当年全省均值及以下的,不扣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每上升1%扣0.1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任务和项目每少完成1项扣2分(年度重点任务和项目具体见《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粘土砖厂全部取缔,城市建成区内烧结砖厂全部取缔,发现1家未取缔扣1分。③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比2016年每降低1%扣0.2分;辖区内地表水断面未达考核要求的,每少1%扣0.1分。水污染防治年度重点任务和项目每少完成1项扣2分(具体见《邵阳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存在污水直排、洗砂现象,发现一处,扣1分。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每少完成1个行政村扣0.1分。各县市有组织机构,实施方案,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部署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村庄院落整洁,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长效管理机制健全。以年度考核排名为扣分基数,一处不合格再扣0.5分。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村任务每少完成1个扣0.1分。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每起扣1分;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每起扣2分;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每起扣3分。⑥违规审批建设项目每个扣0.5分;园区规划环评未完成每起扣1分。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场考核基本达标的,每家扣0.2分;不达标的,每家扣0.5分。⑧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含源单位每少排查1家扣0.2分;发生放射源失控或丢失情况扣3分。⑨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的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0.1分。(前8项已扣分的项目此项不重复扣分) |
1.我县已完成查明土壤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及生活污染源分布情况,完成潜在污染地块排查、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调查工作。年度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项目为原洞口县氮肥厂、电厂、三鑫锰业污染污染土地治理修复项目已于2017年10月10日完成招标,该项目规定完成时间为2018年6月底;2.2017年,空气环境质量目标为优良天数大于292天。今年1-11月份,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为292天,优良天数同比2016年上升,PM10、PM2.5同比下降;3.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比未下降,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存在污水直排、洗砂现象;4.今年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为40个行政村,目前已全部完成;5.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6.我县没有违规审批建设项目,洞口县经济开发区于2013年2月5日获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规划环评批复湘环评[2013]26号,按照满五年需开展跟踪评价的规定,正在开展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7.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6家,符合达标条件的6家,检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家,符合达标条件的1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34家,卫计局牵头进行考核,符合达标34家;8.一是对全县现有18家医院X射线辐射装置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了检测,通过检测,对辐射装置检测不达标的卫生院、医院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已按要求在年底前整改到位,二是对有射线装置的18家医院结合一年一度的检测进行现场了检查,并均下达监察记录,同时将监察结果上传国家辐射专网,三是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要求,依法依规及时有效处理县内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投诉信访案件,四是全面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五是做好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核与辐射应急管理工作;9.环境质量目标、污染减排目标、环境安全目标全面完成。主要环保工作中的六项任务基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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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万元GDP能耗降幅未达3%的,每少0.1个百分点扣0.1分。 |
下降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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⑪河长制工作:1、制定河长制实施意见及行动方案;公布县、乡(镇)、村级河长名单;成立专门机构,有专人负责;县级以上城区段河面垃圾有专人清理,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的目标;水库退养任务完成2/3以上,每少完成1%扣0.1分。2、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以上少完成一项的,扣1分。3、工业聚集区按规定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上,每少完成1%,扣0.1分。 |
1、制定了实施意见及方案,公布了县、乡、村河长制名单,河面垃圾有专人清理,实现了无垃圾水面目标,水库退养完成2/3。2.加油站地下油罐已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3、污水处理率达到8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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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
⑫畜禽污染防治: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70%以上,每少1%扣0.5分;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未全部完成关闭或搬迁任务的,每少1%扣0.1分。生猪调出大县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或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开工建设,未开工的扣1分。 ⑬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病种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达10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两项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规模养殖场(小区)、屠宰场和畜禽交易市场的防疫监管率达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两项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新邵、武冈两个县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年内建成,否则扣2分;其他县市区建好收集中心(三区除外)和收集点,每少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畜禽产品、水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达到96%以上,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如不达标扣2分,定点屠宰场专项整治未达标的,扣2分。 |
⑫截止到11月2日,我县禁养区内退出并通过验收的养殖场已经达到了116个,完成率100%。2. 70%。截止到9月28日,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建设已经完成了275个,占全县365个规模场总数的75.3%,已完成了粪污治理配套建设任务。⑬10月中旬已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各项强制免疫病种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每个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都明确了一名专职防疫员或者检疫员为技术责任人,要求每个月监管都不少于1次;无害化处理收集中心9月份已经完成地址选定,场地平整等工作并开工,现正在建设之中。对全县畜禽水产品共例行监测34批次,其中猪肉样品16个,猪肝样品6个,牛肉样品2个,鸡肉样品6个,鱼肉样品4个,经检测后,药物残留都符合规定,合格率达100%。 ⑬共抽检生猪尿液样品23180份,经“瘦肉精”尿样试剂条快检监测后,结果全部为阴性,合格率为100%。组织开展了畜禽定点屠宰场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三个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屠宰企业一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目前,通过整治工作组的反复检查和整改督促,整改事项均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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⑭县级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建设,每少完成1个扣1分;县级以上城区(含三区)设有临街搭棚治丧、修建大墓、豪华墓、乱埋乱葬现象的每起扣1分。 |
征地工作及相关报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吗,为确保该项目建设平稳、有序、有效推进,我县已向省民政厅立下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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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 建设 |
①以省统计局核定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依据,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计10分,每少提高0.1个百分点扣1分。②绿色(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计5分,每少1%扣0.5分。 |
我县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7.79%,绿色(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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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管理和 |
①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未达到市下达数的,扣2分;未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扣1分;未完成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扣1分。 ②未及时制止非法勘查开采、阻扰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每起扣1分;矿山卫生执法检查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扣2分。 ③对2015年、2016年市、县人民政府做出关闭决定的煤矿、石膏矿山必须关闭到位并按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未关闭的每家扣0.5分,未注销的每家扣0.2分;对保留的石膏矿山必须开展采空区稳定性论证评估,编制论证评估报告和核查报告,未编制的扣1分;保留的石膏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开采情况数据库,未建库的扣0.5分。④未完成地质灾害(含采空区)普查、评价、治理项目,发生灾害事故的,每项次分别扣1分。 |
①经2017年新一轮基本农田划定后,我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5.6541万亩,高于省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65.535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由86.28%调整为87.52%。8月10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农委联合下发《关于邵阳市洞口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的函》(湘国土资函〔2017〕189号),对我县的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予以确认。②截止12月6日,我县粘土(页岩)砖厂共64家,其中粘土砖厂55家已全部整治到位,并通过市级验收。及时制止严厉打击非法(越界)勘查开采行为,对相关非法行为及时函告公安、电力、安监等部门停供相关企业的火工材料及电力。我县2016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非法采矿案件10宗,目前10宗违法案件均已已结案。履职到位率和查处到位率均达100%,整改落实到位率为100%。11月底,该项工作经省级核查验收通过。 我县煤矿已全部按政策关闭到位,无石膏矿产资源及相关企业。地质灾害(采空区)治理项目按年度批次正常实施,连续10年无地质灾害伤亡故事,没有发生在型地质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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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设 |
①基层党建:实现“四个全覆盖”和“四个全面提升”,按照2017年度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提供差异化结果折算计分。 |
①全县计划新建乡镇综合服务中心12个、已建成5个,7个在建;计划新建乡镇“小套房”290套,已建成92套,198套在建;计划新建“美好社区”17个,已建成13个,4个在建;计划新建村级综合服务中心128个、改建101个,新建的已完成75个,53个在建,改建的已全部完成。②村级换届顺利完成,按要求开展动员、春训及业务培训,整个换届平稳有序。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效推进,严格发展党员,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教育。④“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两个全面覆盖”扎实推进,我县现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238家,社会组织30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单独建立党支部33个,建立联合党支部11个,覆盖率37%,社会组织中单独建立党支部25个,建立联合支部2个,覆盖率100%。其余均安排了党建指导员,实现县内“两新”党组织应建尽建的目标,实现了党的组织、工作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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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未按要求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党员春训及业务培训的,扣0.2分;未按要求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扣5分;村级换届纪律不严、风气不好,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每起扣1分,情节严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每起扣3分。 ③未按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及执行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有关规定,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④未按要求实现辖区内“两新”党组织应建尽建,实现党的组织、工作全覆盖的扣1分;未按照“六有”标准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省级园区未实现“三区一校七室”标准化覆盖的扣1分;未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工委成员单位绩效考核,纳入综治考核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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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思想工作 |
①未按要求做好十九大宣传工作的,每次扣1分。 ②未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现应当追究责任情形的,每次扣1分;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每起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扫黄打非2017“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专项行动的扣1分;出现违禁出版物查处不力而产生严重后果的,一次扣2分。举办论坛、讲座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出现导向错误的,扣1分。 ③未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的,扣2分。 ④党委中心组学习全年不少于6次,少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理论宣讲任务、未组织开展干部理论考试、未完成党报党刊发行任务的、未完成中央媒体、湖南卫视上稿任务的每项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社会公益宣传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任务的,每项扣2分。对重大政策出台不及时解读,出现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不及时发布信息,导致重大负面舆情的,每次扣2分。按要求建立网络问政工作机制,发生不认领、不办理、不回复或回复不及时,造成影响的每项扣1分。 |
①按要求开展了“砥砺奋进的五年”等迎接十九大的宣传工作。我县已举行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100余场,演讲宣讲、文艺宣讲、“田秀才”宣讲等200余场。 ②贯彻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出现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没有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已按要求开展扫黄打非2017“清源”、“净网”、“秋风”、“护苗”等专项行动,未出现违禁出版物查处不力的情况;没有举办论坛、讲座,无导向错误。 ③下发了《印发<关于加强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洞办发【2017】54号)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 ④党委中心组学习全年6次;完成了习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宣讲、在全省微宣讲比赛中获得三等奖;组织开展了干部理论考试。截至目前,我县在中央主流媒体上稿90余篇、省级主流媒体上稿120余篇。《湖南日报》完成专题4个,上稿30余篇,其中头版头条1个,市州版头条3个,超额完成市州头条1个。在市新闻联播发稿11000余秒,省级电视台发稿85条,其中湖南卫视新闻联播发稿23条。中央电视台发稿5条。对县内的突发事件提前介入,及时做好舆情防范引导工作,我县发生的多起突发事件,均未在网上引发恶性炒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中共洞口县委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洞口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涉洞重大敏感舆情交办督办工作的通知》、《洞口县网评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建立健全了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工作网络;洞口县在红网百姓呼声的正面回复数排名全市第一;对上级交办的问政工作及时调查办理,落实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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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①领导班子不团结的扣2分,特别严重的扣4分。②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未按政策要求配备的,每项扣1分。③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选人用人的,或违反干部监督有关规定性质严重的,每起扣2分。④新增“三超两乱”问题的,每起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消化任务的,每起扣1分。⑤未落实“凡提必核”要求或不严格执行查核处理规定的,每起扣1分。未按要求组织培训(含网络培训)的,每起扣1分。⑥各县市区(含园区)未根据实际情况引进“创新创业适用”人才的扣1分;未设立专门机构、未配备专职人员的扣0.2分;未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的扣1分。 |
①领导班子团结。②按政策要求配备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③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干部监督有关规定选人用人。④无新增“三超两乱”问题,按要求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改消化任务。⑤落实“凡提必核”要求,严格执行查核处理规定,按要求组织培训(含网络培训)。⑥根据实际情况引进“创新创业适用”人才,设立专门机构、专职人员,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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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未按要求落实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综合评价、教育培训、分级分类管理、交流、特约、聘用人员以及“两学一助”学习教育等工作的,每项扣1分;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规定项目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提升“四同创建”品牌,各县市区新创建1个“四同创建”示范点,未完成的扣0.5分。 |
1、已配备农机局、城管局两名党外正职,达到了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2、分级分类管理有方案有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数据库和台帐。3、在全县党外代表人士中继续开展“两学一助”学习教育,今年我县参加市委统战部举行的“两学一助”学习教育演讲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4、今年选送1名党外副处级干部到省社会主义学院学习,组织县工商联班子成员和党外代表人士40人分别到上海和浙江学习培训;选送3名党外科级干部到市委党校学习;5、扎实开展洞口县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各项工作按照洞口统—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有序开展;6、“四同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推进,高沙镇同心长裕社区被省委统战部现场验收,今年成功申报为省级创建示范点,10月“茶乡古楼项目”成功申报为市级同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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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按要求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湘办发〔2016〕21号、邵市办发〔2017〕1号文件精神,解决老干部工作体制机制方面重点问题,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未按要求落实的,每起扣0.5分。 |
老干部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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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严控总量,严格程序,违反规定新增编制,突破编制总量的,扣1分;未按权限和程序审批机构编制的,每起扣2分。 |
严格落实《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异动核编控编纪律》、《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进人和消化超编人员的实施办法》和《洞口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持续贯彻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机构设置严格按照“撤一建一、先撤后建”办理,编制管理严格按照“要增编、先清理、先减法、后加法”操作;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的联合管控机制,健全协作机制,始终坚持“进人先核编,无编不进人”,严格禁止超编进人;按时报送控编减编工作进展情况月报表,确保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无未按权限和程序审批机构编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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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资格等人事考试出现重大事故被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影响的每起扣2分,出现一般事故每起扣1分。 |
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资格等人事考未出现重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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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
①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定事项和市级以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1分;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②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外出,未提前2天向市委办公室请示报备的,每人次扣0.3分。③出现参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1分。④出现未归口向市委办公室报送请示,直接向市委主要领导和不直接分管的常委同志本人邀请出席活动的,每起扣0.2分。⑤县市区邀请副部级以上领导来邵,未提前向市委办公室书面报告的,每起扣0.5分。⑥未按要求完成市委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重要信息上报的,每起扣0.3分。⑦发生失泄密事件、丢失密级文件的,每起扣0.2分;计算机防护终端未按要求安装的,扣0.5分。⑧未及时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的,一次扣0.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1分。 |
①-⑥事项都已经完成,未发生失泄密事件,计算机防护终端已按要求安装。及时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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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四治四提”、“禁赌限牌”、“领导干部亲属吃空饷”等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或被群众举报的,被省委、省纪委或市委、市纪委查处并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发生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被省纪委、市纪委直接查处的,每起扣2分;对上级交办的党风政风问题线索办理不力,被省纪委、市纪委约谈的每次扣0.5分,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被问责的每次扣2分;未按规定要求处置“互联网+监督”平台投诉举报问题,引起越级上访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0.5分。 |
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了“纠‘四风’、治陋习”、“四治四提”、“禁赌限牌”、“领导干部亲属吃空饷”专项整治,全面启用“互联网+监督”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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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 |
⑩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回导致延误办理的,每件扣1分;办理过程中,未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听取意见的,每件扣1分;超过法定时限1个月内(含)答复的,每件扣2分;超过法定时限1个月以上答复的,每件扣3分;年底仍未答复的,每件扣5分;妨碍代表委员履职的,每起扣2分。 |
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得到及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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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
省、市管干部被省、市纪委立案查处的,免于处分的,每起扣0.5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警告、严重警告(政纪处分中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每起扣1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中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每起案件扣1.5分;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每起扣2分。其他干部被省、市纪委立案查处的,参照以上标准分四个档次扣分,扣分标准按省、市管干部标准的一半执行。同一案件受处分对象有多人又属同一单位的,按受处分最终对象的标准,只扣一次分;在不同单位的,分别扣分。在违纪案件中,违纪对象的主要违纪事实发生在多个单位的,根据具体的违纪情形对相关单位相应扣分。在追责案件中,已对追责问题发生单位扣分的,相关责任人员已调到其他单位的,不再对其现单位扣分。 |
市纪委查处我县3名处级干部,给予其中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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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
①法治政府建设: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按实施方案考核扣分,最多扣5分。 ②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汇报,分管领导每半年至少到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公一次,每少一次扣0.5分。 ③政务公开:政府信息按规定应主动公开而未公开的每例扣0.1分,依申请公开未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每起扣0.2分。 ④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按市政办函〔2016〕74号文件进行考核计分,最多扣5分。 |
制定了《洞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县政府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情况进行半年和全年督察查。定期更新洞口概况、自然环境、洞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全局性信息;适时公开政府年度报告、人事任免、法规文件及解读、领导活动、规划计划等基础信息;及时更新全县政务要闻、部门动态、乡镇动态等动态栏目,确保每天的信息公开量不少于20余条;及时转载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信息,尤其注重对国务院信息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及图解的转载;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技术搭建平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积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投稿,截至目前,被采纳信息155条。全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万余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力推政府信息公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安排专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强化网站故障处理、排查网站安全隐患、预防网站病毒攻击、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全年没有出现重大错误链接、图片错误、内容错误、站外资源错误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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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
⑤政务服务:1、市政府〔2016〕第2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没落实的扣1分。2、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每少1000平方米扣0.2分。3、乡镇(场、办)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率不低于60%,每低10%扣0.5分。4、进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和项目,分别达到本级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部门和项目的85%以上,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2分。5、成立行政审批股不少于15个,并成建制进驻政务中心,每少一个扣0.3分。6、行政许可项目100%进驻审批平台,少一项扣0.5分。7、开展并联审批,建立“一事一档”,未完成的扣0.5分。8、未及时调整中央、省、市下放事项或收费标准的,每起扣0.2分。9、在省监察平台出现红黄牌的,每产生一枚黄牌扣0.2分,每产生一枚红牌扣0.5分。10、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省市要求建设一体化平台,开展网上预约服务,建设政务新媒体平台;未建设的每项扣1分。11、政务服务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含主流媒体)的,分别扣2分、1.5分、1分。12、12345热线保持热线运行畅通,抽查不畅通每次扣0.2分;每两月对热线成员单位工单办理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少一次扣0.5分;工单办件满意率达96%,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建立县市区领导批办或召开现场联办交办工作机制,未建立的扣1分。 |
1、已落实市政府[2016]第2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2、洞口县新的政务中心大楼正在修建中,目前主体工程已封顶,正在搞外墙装修。3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率100%。4、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部门和项目已达85%。5行政审批服务股已成立20个并进驻中心办公。6行政许可项目100%进驻。7、已开展并联审批工作。8、已及时调整下放事项或收费标准。9、省监察系统未出现红黄牌。10、正逐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11、未收到上级批评。12、12345热线运行畅通。每两月进行一次通报,工单满意率每月达96%以上。已建立联办交办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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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上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有漏报的,每件扣0.3分;有迟报的,每件扣0.1分;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每件扣0.5分;发生失泄密案件被国家、省、市保密局查处的,每起扣2分、1分、0.5分。 |
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部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三统一”,及时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没有一件规范性文件因为违反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今年对近年来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进行公布,没有仍在执行的失效规范性文件。文件都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没有发生失泄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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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行政行为违法违规的,每起扣0.5分;未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的,每起扣1分;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每件扣1分。 |
今年没有行政行为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没有被市人民政府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件,没有出现被市人民政府责令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形,全年到目前为止已受理15件行政复议申请,其中有10件已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没有被人民法院纠错。制定了行政应诉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负责分管领域内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积极应诉,及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证据材料、进行答辩,履行法院生效的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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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工程项目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扶贫资金管理等行为违法违规被省监察厅、市监察局、市优化办查处的,每起扣2分;其他行政行为违法违规被省监察厅、市监察局、市优化办查处的,每起扣1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每起加扣1分。 |
无上述情形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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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公共机构节能:无组织机构,无专人负责,无年度节能目标的每项扣0.2分;未达能耗限额地方标准的,扣0.5分;未出台节水、节电、节油、节约办公耗材、经费等勤俭节约制度的,每少一项措施扣0.1分,最多扣0.5分;抽查发现问题的每起扣0.1分,最多扣1分。未联网直报的,扣0.2分;迟报的每次扣0.1分,不报的每次扣0.3分;报送数据不准的,每项次扣0.1分。未申报、未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或实施后无能源审计(评估)报告的,不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每项次扣0.2分。 |
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在年初重新明确了分工并召开了2017年度工作会议,制定了考核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单位责任人、工作职责和联络人。节能办制定了节水、节电、节约经费等勤俭节约制度,在醒目位置粘贴节约宣传标语、树立宣传牌,同时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今年网上统计报表任务预计在2018年元月份完成。完成了洞口佳仕美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前期准备工作,年前可进行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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