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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31作者:来源:点击: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201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一、二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205号),参照《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239号)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申报对象范围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部省驻邵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人,均可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
2、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范围。
3、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不能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
4、本次申报对象范围包括2016年1月1日后在编在岗工人
5、未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参加此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中专、高中或技工院校毕业。
1、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高级技师)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2、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申报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含5年)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2)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含3年)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获得国家和省、部有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二、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综合管理工作。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工勤技能一级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考核(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中: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相关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工作,承担申报考核(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核发证书工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核定全市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总数及其结构比例,并指导各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勤岗位聘用手续。局工资福利科按政策规定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确认考核职业(工种)范围和市管部分申报考核(考试)人员的报名、缴费、命题管理、考务管理、汇总成绩、证书打印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程序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考试)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核定报名数据、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核(考试)、成绩录入和汇总、公示证书打印和核发”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核
各报名单位严格按照(湘人社函[2016]205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人员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复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其中:1、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 2、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可转报同等级新的职业(工种)。其前岗位和新岗位合并工作年限应符合湘人社函[2016]205号文件规定的各技能等级申报条件的年限要求。
2、现场复审
现场复审与缴费必须由单位人事(政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携带本单位考生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不接受考生个人直接申报。
11月1日-7日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组织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邵有关单位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报考人员现场复审,复审后将汇总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各单位人事(政工)人员携带本单位盖章并粘贴1寸彩色免冠近照的所有初审、复核合格人员的《登记表》一式3份和《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申报审批花名册》一式3份及相关证明材料(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④工作年限的证明等,均为原件)。报名单位留存1张报名人员的同底照片届时用于证书打印,所有事业单位均需携带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进行复审。
(二)核定报名数据
现场复审后,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政工)人员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取工勤考试机构编码及密码,登录“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系统”(以下简称“工考系统”, 网址“http://www.zyjnjd.com/hn18/hngk.html” ),将本单位复审通过的一、二级的报名人员信息录入工考系统。并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工考系统”中核定报名数据。
(三)缴费
各单位根据在“工考系统”中核定的数据,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0]64号)核定的标准缴费。收费标准为:一级岗位(高级技师)为A 类600 元,B 类550 元,C类490 元;二级岗位(技师)为A 类510 元,B 类450 元,C 类390 元。其中理论考试收费占30%、实际操作收费占70%。《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试费用,由相应机关工考统考点统一收取后,按标准拨付给相应行考组指定单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12月1日前,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登录“工考系统”,完成全市二级岗位考生《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科目的考场编排。
12月19日至12月23日,各报名单位组织本单位资格审查合格且已缴费人员登录“工考系统”打印《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科目的准考证。
考生应及时核对准考证上的报名信息,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实施
1、《职业道德》全省统考
12月24日上午,一级、二级岗位参加全省《职业道德》统考。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证考证。考试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考试结束当天,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密封后的答题卡、试卷送省鉴定中心,全省统一阅卷。
2、《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
一级岗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由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实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各类行业考评组,行业考评组负责本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二级岗位《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科目的命题及考试组织工作。考试主要内容可参考各工种省(部)颁标准。12月1日前各行考组将加盖行考组公章的考务方案交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备案。12月30日前,市职业能力鉴定中心将根据各行考组上报的方案组织各行考组完成全市二级岗位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科目考试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六)成绩录入和汇总
一、二级岗位《职业道德》科目的成绩由省鉴定中心负责录入。《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的成绩由各行考组在考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录入。“工考系统”将自动按《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三科考试分数各占30%、30%、40%的比例汇总生成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
(七)公示、证书打印和核发
合格人员名单经单位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同时张榜公布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确认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者,主管部门应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相关政策处理并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人社厅负责全省一级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打印和核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二级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打印和核发。
四、考试教材
《职业道德》考试用书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第三版),可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1楼的人社出版集团子公司长沙三能公司购买,联系方式:彭煜、周文伟,0731-84900482。
《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考试教材详见附件7。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根据考生需求统一订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工作。各级人社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二)严把审核关。各级人社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技术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各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晋升资格,并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
(三)严肃考风考纪。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关系到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社部门在岗位等级考核(考试)中要严肃考试纪律,注意考风考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考核(考试)的全过程,加大对考试现场、考核过程的监管力度,确保考核(考试)工作有序进行。考核(考试)工作人员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能力建设科: 王小玲(502620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刘昆德(5026053)
附件:1、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2、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考试职业(工种)目录表
3、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
4、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申报审批花名册(1—2级)
5、省级行业考评组联系方式及《技术业务理论》、《实际操作》考试教材一览表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