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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4-09-02作者:来源:点击:
公 告
城镇 (非农业)户口在校学生:
因政策调整,2014年度我县城镇(非农业)户口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再由学校统一代收医保费,愿意参保的学生须按以下规定办理手续:
一、办理程序:先到洞口县建设银行(老新华书店正对面)缴费(户名:洞口县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站 帐号:43001572065052501066),再凭缴费回单、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户口本(身份证)、1张彩色免冠一寸照片到县医保站征缴股(洞口汽车南站对面二楼)开具收据、领取医保手册。原已领取医保手册人员带缴费回单、学校证明和医保手册到我站登记盖章。
二、缴费标准:60元/人·年。
三、享受时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即:2014年度全年在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都可按规定标准报销。
1、今年已缴费并已领取经我站审核盖章之医保手册者如需住院凭手册、身份证(户口本)到本县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2、今年已缴费在领取经我站审核盖章之医保手册前发生的在定点医院的住院费用(1—8月住院费用):凡在本县定点医院已住院的,带发票原件、诊断证明原件、城镇居民医保手册原件、费用详单、住院病历首页到原住院医院报销;出县住院(原则上在本省定点医院)的患者,携上述资料来我站报销。
3、我站报账时间:正常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报账地点:老信用联社院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站二楼办事大厅。
四、参保办理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2015年起,愿意参保的学生与普通城镇居民一样,以家庭为单位在每年的元月1日至3月31日到户口所在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站)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调整牵涉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校(学区)高度重视,将此公告予以张贴和宣传,以免影响学生的待遇享受。
咨询电话:7131082
洞口县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管理站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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